各镇(街道)经促局、沧江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981号)的工作要求,现我局开始受理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项目的申报,请你们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镇街留底的一份),并经各镇(街道)经促局初审盖章后,于7月9日前提交至我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981号)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杨燕婷,联系电话:88885566)
附件: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981号).pdf
附件1-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术〔2018〕90号).pdf
附件1-2: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承诺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