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规示〔2018〕259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062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如路以西GM-F-07-05-02-13-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如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945.00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米,具体详见附件。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18〕0062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