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规示〔2018〕249号
关于金谷朗花园C区K、M、N、P、R型住宅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金谷?花园C区K、M、N、P、R型住宅单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佛山市鸿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金谷朗花园C区K、M、N、P、R型住宅
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更合大道南侧大幕村委会金谷朗片区内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基本情况:
1.K型住宅(32、33、34#)建筑面积1521.42平方米,计容面积1514.58平方米,基底面积657.6平方米;
2.M型住宅(30、31#)建筑面积1665.2平方米,计容面积1641.68平方米,基底面积883.32平方米;
3.N型住宅(8-16、18-29#)建筑面积20229.72平方米,计容面积20106.24平方米,基底面积10585.05平方米;
4.P型住宅(1、2#)建筑面积2407.16平方米,计容面积2399.72平方米,基底面积1229.96平方米;
5.R型住宅(3-7、17#)建筑面积6426平方米,计容面积6426平方米,基底面积3246.36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5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120chi.com/)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