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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8〕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8日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2020年是我国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成为全球互联网引领者的关键窗口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扩大信息消费,加快建设网络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网络强省为目标,以高速光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4/5G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挥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珠三角建成世界级宽带城市群,粤东西北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主要目标:

  2018年,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335万户,广电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10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2977万户,光纤入户率达90%,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2145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72%。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32.6万座,站址累计达12.5万个,NB-IoT基站累计达6.1万座。

  2019年,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64万户,广电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80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3241万户,光纤入户率达98%,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2658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82%。力争在广州、深圳启动5G基站建设,全省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34.5万座,站址累计达13.3万个,NB-IoT基站累计达8.1万座。

  2020年,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31万户,广电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20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3472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05%,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3125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90%。全省5G基站达0.73万座,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35.9万座,站址累计达14.7万个,NB-IoT基站累计达9.1万座。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IPv6网络建设。

  推动通信网络设施IPv6升级。完善IPv6骨干网网间互联体系,改造升级互联网骨干网互联节点,实现互联网、广电网骨干网络IPv6的互联互通。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完善网络管理和支撑服务系统,推动移动和固定终端全面支持IPv6,开通面向公众用户和政企客户商用的IPv6宽带接入服务。结合LTE语音(VoLTE)业务商业应用,开展LTE网络端到端IPv6业务承载能力建设,推动LTE网络、业务及终端全面支持IPv6。(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

  加快应用基础设施IPv6升级。推动我省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顶级域运营机构、域名托管服务企业的域名服务器全面支持IPv6访问与解析,提升域名注册、解析、管理全链条对IPv6网络的支持能力。改造升级全省互联网数据中心内网和出口,为用户提供IPv6访问通道。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云服务平台、云产品和内容分发网络IPv6升级。推动广州、深圳超算中心加快IPv6改造。配合国家级IPv6发展监测平台工作部署,建立全省监测分平台,提升对网络、应用、终端、用户、流量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分析能力。(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

  (二)全面建成高水平全光网。

  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架构,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完善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各市为节点的骨干光纤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广州互联网交换中心等交换平台协同发展,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2020年底前,珠三角城市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兆比特/秒),其他城市用户接入能力达到500Mbps。(省通信管理局)

  建设千兆光网城市。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新城超前规划建设通信管道,既有住宅建筑分批次、成片区推进光纤改造,落实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2020年底前,各地电信运营企业将光网覆盖的住宅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bps以上,全省建成3000个1000Mbps光网示范小区,基本实现“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光纤进家庭”,支撑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普及应用。(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推进百兆光纤进农村。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鼓励电信和广电企业、民间资本出资,公平参与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以2277个省定贫困村为重点,逐步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连通光缆。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用户资费。2020年底前,全省光网覆盖的农村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bps以上,百兆用户占比达60%。(省通信管理局,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扶贫办)

  (三)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完善全省城市4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入乡进村。依托全省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设施,推进交通干线4G网络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4G信号全覆盖。2020年底前,实现4G网络在全省城区和乡镇镇区100%连续覆盖,行政村100%覆盖,高速公路、国道、客运专线隧道外路段100%覆盖。(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布局建设5G网络。2018年底前,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铁塔)组织各市分公司,会同当地信息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筹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制定各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2018-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电等单位要积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试验。支持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参与全球5G标准制订,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网络试验。2020年底前,珠三角城市全面启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广东铁塔、南方电网公司)

  推进NB-IoT建设应用。广东铁塔和电信运营企业将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IoT基站建设,提升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支持广州、汕头等市建设面向5G技术的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示范区。推广NB-IoT在智能抄表、环保监测、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NB-IoT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柔性生产、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等新应用。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等NB-IoT生活应用。2020年底前,全省NB-IoT网络实现普遍覆盖,业务需求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总连接数达3000万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络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广播电视网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模式,为推动广播电视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开发无线广播电视新功能,丰富无线广播电视业务形态和技术手段,推动广播电视频谱资源深度利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各地通信行业或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联合编制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与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城乡规划紧密衔接。各级铁塔公司每年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时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地政府在规划公路、铁路、地铁、机场及其他大型场所时,要同步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空间。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要征求当地铁塔公司意见;如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要征求当地电信、广电运营企业意见。(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南方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各有关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利用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在制订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过程中,如需了解公共建筑、物业等信息,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国资委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一杆多用”试点。各地政府要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开展试点,明确由1至2家具有较好市场基础的杆塔建设企业具体实施,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杆塔信息平台,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市场配置难以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扶持,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开放、智慧杆塔推广应用、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工作,扶持资金向粤东西北和农村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市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用地保障。各地政府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铁塔站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保障,及时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相关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手续。对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但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要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对铁塔公司接收的电信运营企业的存量基站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移登记的,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研究解决。(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六)提高审批效率。省通信管理局要针对通信基站铁塔站址报建涉及的权属部门较多,且同一行业的省级和地市权属部门要求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及处理方式不同等问题,结合5G基站高密度、低空间、微小化的发展趋势,协调规划、道路交通、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统一制定行业内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明确审批流程,并由各市参照执行。各地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针对铁塔站址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无需环保部门审批。南方电网公司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公司)

  (七)维护建设秩序。加快出台《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公安机关要联合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对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健全各地级以上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落实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全省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要同步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省通信管理局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机制,落实信息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制度,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健全我省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提升5G、IPv6、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技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安全。(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省政府督办重点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市长作为主要责任人。2018年9月底前,各市根据建设任务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将建设任务逐年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企业,并列入检查督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实施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组织与检查督导。发展改革部门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负责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府督查室,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各级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资力度,每年向当地政府反馈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建设、维护等工作情况。各级铁塔公司要发挥对5G站址等铁塔站址规划建设的统筹作用,摸清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情况,整合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电信运营企业要扩大对欠发达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提速降费力度,增强业务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政府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省通信管理、环境保护、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工作。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向社会公众公开监测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省通信管理局)

 

 

 

  附件:1.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计划表

  2.全省新增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计划表

  3.全省新增铁塔站址计划表

  4.全省新增NB-IoT基站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