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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入户、迁入、迁出、变更、注销、分户、立户等办事服务材料中要求提供居民户口薄,但申请人属集体户的,可改为提供集体户口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材料清单中需要的申请表如《入户申请表》等,可在
表格下载
找到相应的下载链接。
各类人群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婴孩入户
市内迁移
市外迁入
迁出市外
项目变更
分户、立户
注销户口
婴孩入户
政策内生育小孩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出生登记
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
政策外婚生小孩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为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小孩出生登记
弃婴出生入户
父母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小孩出生登记
港澳出生小孩的出生登记
公民收养小孩户口迁移
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本市前所生婴儿的出生登记
国外出生小孩出生登记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市内迁移
家庭人员(父母子女、夫妻、亲属、收养小孩)
夫妻投靠迁移
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随军家属迁移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公民收养小孩户口迁移
调动人员
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录用公务员迁移
学生、毕业生
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随房迁移
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市外迁入
学生、毕业生
学生入学入户
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入户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
调动人员
在职人员调动入户
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入户
家庭人员(父母子女、夫妻、亲属、收养小孩)
夫妻投靠入户(高明新政)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夫妻投靠入户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高明新政)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高明新政)
国(境)外人员捐赠公益事业其亲属入户
国(境)外人员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其亲属入户
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高明新政)
投资兴办企业购房入户
购买社会保险费购房入户
学历职称购房入户
长期经商人群、连续居住人群
连续居住2年以上并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或以上且已缴保入户
连续居住5年以上入户
连续居住和缴纳社保3年以上入户
连续经商7年以上入户
引进人才、优秀农民工
受表彰、奖励入户
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入户)(高明新政)
出入站的博士后入户
高技能人才入户
其他迁入对象
录用公务员入户
迁出未落户人员恢复户口
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入户
出国已注消户口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迁出市外
投资、购房、直系亲属投靠、随军、收养、在异地居住及录用、招聘、调动等迁出
学生入学、毕业分配、改派和毕业、退学、休学...
项目变更
变更性别
变更民族成份
更正出生日期、更正姓名
按不同办理对象需额外补充的资料:
申请人类型
所需补充的资料
类型
数量
未成年人
提供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亲生父母双方现场签名确认申请
原件
1份
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业...
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原件
1份
入学(托)
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
原件
1份
待业、务农
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
原件
1份
分户、立户
书面报告
原件
1份
《户口簿》
原件
1份
《房产证》
原件
1份
《门牌证》
原件
1份
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原件
1份
《结婚证》
原件
1份
《离婚证》
原件
1份
注销户口
出国定居注消户口
出境(港、澳、台地区)定居注销户口
公民被法院利决失踪、下落不明或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公民被法院判决执行死列人员注销户口
公民在国外死亡的注销户口
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注销户口
公民在家死亡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或死因不明死亡注销户口
户口注销证明
公民在卫生医疗机构死亡注销户口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表格下载
《入户申请审批表》
《入户申请审批表》填写参考样表
《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填写参考样表
《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表》
《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表》填写参考样表
户籍业务网上在线申办
网上办理流程图
申办说明
1. 申请人使用高明区网上审批大厅申报事项,应充分了解办事指南及网上申报的操作步骤。
2.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过程中请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单,并认真核对,确保网上申报内吝真实、正确和完整。提交时系统将对所填报信息进行自动格式化审查,如不符台填写要求,系统会自动提示。
3.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可迭择上传电子文档、证照验证、窗口递交、速递服务四种方式。
》申请人选择上传方式时,需按要求提交正确格式和大小的电子文档。
》申请人选择证照验证方式时,需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证照信息,提交后系统将做自动比对。
》申请人选择窗口递交方式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住申请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超过时限未提交,系统会作退件处理。
》申请人迭择速递服务方式时,请先阅读速递服务指南,了解服务流程及资费标准,并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寄件人信息。
4.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审批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可通过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查询。
5.由于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网上申报数据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理地点指引
办理单位
地址交通指引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窗口)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窗口。
交通指引:区内可乘坐522、535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乘坐501、502、503、504、505、506路至三洲下沉立交东站,过马路(南向)后直走500米即到。
0757-12345-3-1
工作日:8:30 一 12:00 14:30一17:30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更合滇更合大道437号更台行政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区内可乘坐501、506路至更合镇镇府站下车即到。
0757一88843422
工作日:8:30 一 12:00 14:30一17:30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附近。
交通指引:区内可乘坐501、50、、506、531路至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直行50米即到。
0757一88930555
工作日:8:30 一 12:00 14:30一17:30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1号窗口。
交通指引:区内可乘坐501、502、50吸、506路至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直行50米即到。
0757一88803633
工作日:8:30 一 12:00 14:30一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