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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发展活力和动力全面增强。实施改革清单制度,全面推进落实“高明改革30条[8]”。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干部队伍与基层发展活力更足。推行“一门式”政务改革,建成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和网上办事大厅,基本形成“e门政务,e窗通办”特色行政服务模式。精简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00多项,推行“负面清单”[9]管理模式,试点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松绑”。实施财政综合管理改革,高效统筹运营财政资金、储备土地等政府资源。初步构建起公有资产“四大平台”[10]和“3+1”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11]。推进集体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完善农村“两个平台”[12]建设,推广农村“一事一议”[13]财政奖补。深化社会治理,打造“一基地两中心”[14]、“社工+志愿者”等多个社会工作品牌,探索实施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建立“三联”工作机制和“三官一师”[15]直联村(居)工作机制。实施“诉访分离”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离率100%。建成运作顺畅的“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

 

 

 

“十二五”期间高明区创新优化行政服务,企业、市民办事体验大飞跃(资料图)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注释:

  [8]高明改革30条:指《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实施意见》(明发〔2014〕8号)。 

  [9]“负面清单”: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 

  [10]公有资产“四大平台”:公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留守企业统一管理平台、区属公有资产公开出租平台、以高建公司为主体的融资平台。 

  [11]“3+1”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指“一委、一办、一中心+纪委监督”体制模式;“一委”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宏观决策;“一办”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监管;“一中心”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农村“两个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和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 

  [13]“一事一议”:村委会在开展建设一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前,须就建设所需的资金、劳务组织召开村民议事大会提出筹集方案。 

  [14]“一基地、两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各镇街职工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 

  [15]“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