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为规范佛山市政府下达我区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根据《佛山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佛府办函〔2017〕657号)、《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佛商务促字〔2017〕70号)以及《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佛山市招商引资市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佛商务促字〔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3月26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发送到我局投资管理科邮箱(gmzs2017@126.com)。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6日,我局在高明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