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6〕7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申报2016年和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厂房租金补贴)进行了严格审核,拟同意给予“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三期项目”2016年和2017年厂房租金补贴各500万元,共计1000万。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二楼投资管理科)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6年高明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厂房租金补贴)审核报告
2.2017年高明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厂房租金补贴)审核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李瑜,联系电话:0757-88820722)
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我局将(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16年和2017年高明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厂房租金补贴)的公示)在高明区政府网站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