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我区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和工程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6〕36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36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明府办[2017]179号)、《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明府办[2017]6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高明区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2月25日-3月9日
联系电话:88822131
传真电话:88822131
电子邮箱:gmtzg@163.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
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投资管理科
邮 编:528500
附件:高明区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2018年2月24日
2018年2月25日至2018年3月9日,区发规统局(发改)在高明区政府网站及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页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高明区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通过办公现场、网站平台、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