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00号)和《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办草拟了《佛山市高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办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27日
联系人:谭雪明
联系电话:88687777
电子邮箱:gmgzb@126.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和平巷10号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审监督科
邮编:528500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7日,区公资办在高明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过办公现场、网站平台、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